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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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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扬涪陵中心医院等5家爱婴医院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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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所属单位,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民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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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根据市卫生计生委统一部署要求,涪陵中心医院、区儿童医院(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涪陵建峰医院等5所医疗保健机构按照《爱婴医院标准(2014版)》,扎实做好爱婴医院相关工作,顺利通过了国、市爱婴医院复核。2015年11月18,国家卫生计生委授予涪陵中心医院等5所医疗机构爱婴医院称号,在全国予以公告。经研究,决定对涪陵中心医院等5所医疗机构予以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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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受到表扬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全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要以受到通报表扬的医疗机构为榜样,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不断改善产科儿科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母乳喂养率,为提高全区母婴健康服务水平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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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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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