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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人民医院介入治疗室环评及竣工验收咨询邀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17 17:17:10    信息来源:

邀标公告

项目名称:重庆市涪陵区人民医院介入治疗室环评及竣工验收咨询

邀标范围:涪陵区人民医院介入治疗室环评及竣工验收

项目概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我院本次改造所涉及有二种情况需进行环评:将黎明路门诊楼负一层原B超室改造为介入治疗室机房,配置介入治疗设备一台,开展介入治疗。投标人应对项目现场环境进行勘查,对周边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以及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并完成项目环评报告编制、评审、通过区环保局审批,以及项目完成后的环境监测形成验收报告等。


商务要求

(一)本次投标采用综合报价应一次性报定:应包括环评报告表、专家评审费、环境背景值及验收监测费、验收备案、代办辐射安全许可证、差旅、住宿、保险、税费、利润、管理等费用。

(二)投标人在收到完整的设计资料后40个工作日内完成环评报告报审版,并协助取得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文件。项目满足验收条件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监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

(三)投标人完成项目环评及竣工验收后,向甲方提供付款凭据,甲方收到投标人提供的发票及付款依据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费用。

(四)投标人必须承诺对本项目环评报告及竣工验收报告的质量符合国家环评技术要求以及相关行政部门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最高限价:8万元人民币(大写捌万元整)。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履行合同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营业范围与本次招标项目相适应,应取得环保局授予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具备核与辐射项目环评资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前三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及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商业信誉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间:2019年7月17日至7月22日下午16时30分止,7月22日下午16时30分开始资格审查并开标;报名时需提供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的介绍信和有报名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的法人授权书原件;查验报名单位联系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收复印件),同时需提供本人在报名单位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现场踏勘:投标公司自行勘察现场,若有疑义,请于投标前联系。

投标文件的编制(包含但不限于):

1.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2)。

2.投标人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代表身份证明及单位社保证明。

5. 各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方对上述费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以上投标文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正副各一份,密封后于开标时递交。

评标方式:招标方组织由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领导、本院相关领导、及部门组成的评标小组进行评审,以最低投标报价的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条件:

1.满足我院门户网站上邀标公告中的资质要求。

2.报价最低(递交报价时需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所有投标人均视为按照邀标公告要求进行了现场踏勘,其报价视为包含了介入治疗室环评及竣工验收全部内容。

4.承诺完全响应并严格执行本邀标公告中全部相关内容。 

报名地点:涪陵区黎明路转盘  涪陵区人民医院基建科

联系人: 熊先生  联系电话:13658262966   

附件:

施工合同

廉政协议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介入治疗室环评及竣工验收报价表

合同编号:

 

 

 

 

1563354851(1).png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医院介入治疗室环评及竣工验收咨询工程施工合同

 

项目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民康巷6号区人民医院内

 

委托方(甲方):重庆市涪陵区人民医院

 

受托方(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    年   月    日甲方组织的竞争性磋商结果甲方委托乙方就重庆市涪陵区人民医院介入治疗室环评及竣工验收咨询服务环境影响评价进行技术咨询,并支付咨询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项目概况、环评工作方式、工作要求和工期

1. 项目概况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医院介入治疗室环评及竣工验收咨询服务。

2.环评工作方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重庆市涪陵区人民医院介入治疗室环评及竣工验收咨询服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式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   

3.工作要求

(1)甲方委托乙方独立完成《重庆市涪陵区人民医院介入治疗室环评及竣工验收咨询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评文件”)的编制。

(2)环境影响评价包括:项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辐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识别,环境影响分析、污染防治措施论证等。

(3)乙方向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报审环评文件,参与其组织的专家评估、评审会,取得专家评审意见或评估意见。

(4)乙方向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报批环评文件,取得其对项目的审批意见。

(5)编制验收监测方案,代理竣工验收监测手续,委托监测机构监测。

(6)编制验收调查报告,联络现场验收,开竣工验收专家评审会,取得竣工验收专家组意见。

(7)代办辐射安全许可证。

4.工期

(1) 环评文件编制工期:甲方提供齐全满足环评文件编制要求所需资料之日起至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受理召开评审之日止计 20  个工作日。

(2)环评文件的评审,约10个工作日以上。项目采取会审或函审方式进行技术审查,评审后,若不需要甲方补充资料,则评审会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环评文件的报批版;若需要甲方补充资料,则在补充资料齐全后3个工作日内 提交环评文件的报批版。

(3)环评文件审批时限:按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批规定执行。共计约10个工作日

(4)竣工验收及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时限:按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竣工验收与办证规定执行。

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交技术服务成果;

(2)有权随时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监督检查;

(3)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4)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

2.甲方义务

(1)甲方在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提交环评文件编制所需的有关资料、文件,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资料、文件包括:项目工程资料:项目概况、单位简介、总平面布置图等。

(2)按约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环评所需经费。

(3)提供工作条件,包括:

甲方应为乙方现场踏勘提供方便条件;

② 甲方应派员参加技术评审会。

(4)甲方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发生变更,或因提交资料明显错误,以致造成乙方编制工作需返工和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政策发生变化致使评价工作量增加时,甲方应重新委托乙方,重新进行商务洽谈,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增加工作量的费用。

(5)甲方应配合乙方,积极与行政管理者协调、勾通,确保评价工作、报批工作顺利进行。

(6)甲方应及时提供项目技术审查时专家和行政管理者提出的需要补充的材料。

第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

(1)接受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等。

(2)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工作成果并获得报酬。

(3)甲方项目要求加急时,乙方有权获得加急评价经费。

(4)因甲方不能及时为乙方提供环评所需资料、环评工作条件、环评所需经费、评价内容发生变化、评价工作量增加等,乙方有权顺延工期。

(5)甲方评价内容发生变化、评价工作量增加、项目要求加急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进行商务洽谈,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其费用。

2.乙方义务

(1)乙方应完成现场踏勘工作,收集相应资料。

(2)乙方应及时完成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方案,确定监测机构,落实环境现状监测。

(3)乙方编制的环评文件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对其质量和深度负责。

(4)乙方应按专家审查意见修改、补充或完善环评文件。

(5)乙方应及时报批环评文件,取得行政管理者的审批意见。

(6)乙方应妥善保管借用的甲方的技术资料并按时归还。

(7)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

(8)因甲方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发生变更,或因提交资料明显错误,以致造成乙方编制工作需返工,甲方重新委托,乙方有义务接受委托,重新开展工作。

第四条  合同金额、支付方式及其它

1.   合同金额

本合同约定环境影响评价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            )。此费用包括:环评文件编制费、辐射环境背景值监测费、竣工验收监测费、专家评审费、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费用等本合同涉及的所有费用。

2.支付方式

甲方  分两次  支付给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第一次支付:甲方获得重庆市环保局的审批意见及乙方提供的等额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以转帐方式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          )

第三次支付:甲方获得DSA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及乙方提供的等额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以转帐方式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         )

第五条  工作成果、验收标准、验收方式、验收时间和地点

1.工作成果

(1)提供环评文件报批版3份,光盘一份。

(2)辐射环境背景值监测报告2份。

(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意见2份。

(4)竣工验收监测报告2份。

(5)竣工验收专家组意见1份。

(6)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各一份。

2.验收标准

(1)环境保护部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导则等技术文件。

(2)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有关的要求。

3.验收方式

获得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意见视为项目通过验收

4.验收时间

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工期验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顺延验收时间。

5.验收地点

甲方项目所在地双方移交工作成果。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自身原因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成果不能满足合同约定要求时,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且不就已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因乙方迟延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若因项目选址、公众参与、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等项目自身因素造成该项目未能通过评审,以及项目其它的自身原因造成乙方工作无法进行时,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责任,并不退还已收取的甲方支付的评价费用。

3.由于乙方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工作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本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价款中予以扣除。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支付费用,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费用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乙方有权申请甲方支付。

5.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赔偿对方因其违约行为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涂改、变更或解除合同,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条款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第八条  上述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相互支持”的精神,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所签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  六  份,甲、乙双方各执  三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   字   页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廉政建设责任合同

 

发包人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医院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作好工程建设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甲乙双方就               的廉政建设事宜订立本合同。

1.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的有关规定。

1.2严格执行本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1.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1.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建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1.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廉政建设责任的行为,有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2.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2.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乙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3.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等。

3.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外出旅游或宴请及娱乐活动。

3.4乙方不得为甲方及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程办事,不得与监理单位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3.6乙方如果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单位举报。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或严格遵守廉政合同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工程的优先邀请投标权。

3.7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给予监理单位、甲方及工作人员加班补助、奖励等。

4.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第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的第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建议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年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

5.1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根据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建设委员会有关开展在建设工程中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有关规定,邀请当地检察机关作为对本合同执行的法律监督单位,参与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察。

5.2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并审计结算完毕后自动失效。

5.3本合同作为本工程合同附件,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一九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重庆市涪陵区人民医院:

本授权声明:本人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系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公司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为“                          ”(项目名称)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附:1.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应提供清晰的正反面)

 

 

 

2.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应提供清晰的正反面)

 

 

 


               介入治疗室环评及竣工验收报价表

 

工程

编号

项目名称

咨询费内容

报价(万元)

1

介入治疗室机房环评及竣工验收咨询服务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环境背景值监测


专家评审费


竣工验收调查报告编制


竣工验收监测


竣工验收评审


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


总价合计:    万元

 

 

承包商名称:                          

报价日期:         年      月      日

 

邀标公告介入治疗室环评及竣工验收咨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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